今天要介紹的這個詞,是最近在網路和媒體上很紅(其實是粉紅?),叫做【霸凌】。雖然這個詞所指的行為,在過去幾千年來發生在漢語世界裡,絲毫不遜於其他任何民族,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但是,【霸凌】這詞,卻是個外來語!
長久以來,漢語裡面就有「欺負」、「欺侮」、「侮辱」、「欺壓」、「欺凌」、「凌辱」、「凌虐」、「虐待」、「侵犯」、「脅迫」、「壓榨」甚至「蹂躪」等詞,但是並沒有「霸凌」這樣的說法,這詞是最近這幾年來,才慢慢經由媒體與網路傳開的!
搜尋一下「霸凌一詞的由來」可以找到一個說法是,霸凌這詞〝最早出現在2004年8月31日由兒童福利聯盟所公布的「國小兒童校園霸凌(bully)現象調查報告」”。
我沒辦法追查出這說法的是否屬實,但依照種種論述,個人傾向於相信這個說法!霸凌一詞在台灣,應該首見於校園欺凌事件沒錯,而在各國對類似校園事件的研究中,「bully」一詞亦不斷被提及,兩詞的關係就更加確定了。
不過我不是要探討校園霸凌問題,而是一則新聞,引起我對此詞的好奇:
| 邵燕玲挨批 同僚:像遭霸凌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2日電)最高法院法官邵燕玲獲提名大法官風波,讓邵燕玲深受打擊。邵的同僚表示,邵強打精神辦公,還不時掉淚;有同僚認為,邵宛如被霸凌,對一個風評與專業都不錯的人,太過殘忍。.....(中央社新聞鏈結) |
根據牛津字典對 bully 一詞的解釋:
| *a person who uses strength or power to harm or intimidate those who are weaker.
*use superior strength or influence to intimidate (some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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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霸凌,絕對是強勢者加諸於相對弱勢者,這讓我想起電影「桃色機密」中,邁克道格拉斯和黛咪摩兒之間的算計,其中有個很重要的觀點是:「性騷擾不是性而是權力的象徵」。
同樣的,霸凌的相對位置也是這樣,能霸凌得了位高權重的法官,可不是什麼阿狗阿貓的小咖就能辦到的,在這個故事裡,除了提名邵燕玲任大法官那個,恐怕沒有別人了!
我不知道在這則新聞中,法院同僚真正所指的「霸凌者」究竟是誰,不過強烈建議,從今以後法官的制服,都改成粉紅色!如果能再繡上一個恐龍的Logo,絕對潮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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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內情不詳(因為有點兒羅生門),但對於一個法官遇到事情居然『哭紅眼,不停掉淚』覺得好像怪怪的。美國影集Damages,葛倫克羅絲(Glenn Close)飾演的律師從頭到尾就是「有淚不輕彈」,專業極了。
阿花有所不知,其實整齣戲,都跟專業無關,比較像在撒嬌!
老師,挑個bug: 「性遭擾不是性而是權力的象徵」。 ↑是否為性騷擾之誤植?
感謝阿影Stopbug!
阿影感覺好MAN(臉紅)
潔哥別降!
小學了一課 不知道這一生有沒有機會正確的用這個詞而以 >w<
:)
版主的舉的例子沒錯,聽說是在2004年開學的前一天弄出來的, 當時把它和BULLY放在一起,可以凸顯當時的人英文素質的愚昧。而BULLY這發音實為「BU-LI」(不理),就算加上ING也只是「布林」而已,和它相近的字BULL(公牛),發音也只是「布爾」。欺凌就已經是很好的說法,欺負一詞更是一般,居然想用霸凌蒙混過去代替,根本是有病。說欺負還能給欺負者機會,霸凌就是完全不給對方機會,反而無法翻身。我看到有一篇說,這個字只是想賣弄文學,覺得自己好新穎,只是個賣弄的假文學罷了。說台灣的新聞根本不能相信,有人相信了,台灣新聞一推注音文和火星文,能當官方嗎?這種也能當官方,等於是沒救了。政府也是,不應該聞之起舞,過去學校是「欺負」為主,現在搞成這樣不三不四的,創造一些沒用的字來趕流行,真的很差勁。而且這個字在文章裡面,完全都說不通, 真討厭。要的話還是用欺凌吧!
更討厭的是,感覺這類狀況會越來越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