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件事情我一直不了,從腐敗的電視末年起就不了,一直到萬惡的網路盛世,依然只有一個表情叫做不了情:究竟,對一個賣字維生的人來說,網路是啥死人骨頭?網站是啥鳥東西?我沒事弄個站寫一堆字放在上面,究竟能幹嘛?或者,我應該問:對於網路,我究竟想幹嘛?我得怎麼幹?用什麼姿勢幹?必須幹多久?還有,很現實的,幹了之後有沒有錢拿?.......
 
這個疑問,我可以百分之百肯定的回答你,答案是:我,沒有答案!
 
這就是為什麼這麼多年來我的網站忽焉在東忽焉在西有時候連我自己都找不到,因為,歹勢,老實說我不是很在意,我不曾因網站接到工作,也不想用網站自我炒作,我不懂替網站宣傳鋪噓,更不在乎點閱人氣,所以才會造成這樣的混亂!如果這樣讓你覺得我更新太慢,或者存心怠慢,我只能請你手叉舉高多多包涵!
 
本來就只是文字遊戲,我的幾個地方一直都沒有多少訪客,也不曾有商業行為,甚至至今我都沒有想到應該加入什麼企圖。這裡的東西,對我來說比較像歌詞創作的副產品,想寫啥都是根據蹲馬桶時的人體工學跟加壓指數,有時候爆發出來,有時候硬擠出來的。
 
原因是我為了寫歌,必須觀察很多人的活動,必須每天做很多文字的功課,包括讀跟寫。對於讀,作詞人屬靈長累雜食性動物,從四書五經到舞經濕書,從涼宮春日到涼日春宮,我什麼都讀。但是寫就不能隨便,因為唱歌的人不是什麼詞都能唱,所以有些不適合變成流行歌詞的東西,有些歌手不宜不敢不願或,不配,唱的內容,我就寫在這裡。
 
而之所以blog裡的用字有時會比較,誇張,這種事情我阿娘最了解,每次他看到電視上外國的服裝秀,他就會唸:哎喲,你看那件褲子的布比一塊撒隆巴斯還小,啊誰敢穿按呢出門?
 
當然沒有!
 
就像是古時候我第一次去日本,原以為滿街的水手服女高生,點頭害害阿諾內之後,就應該...哎,算了,我換個例子!就像是古時候我第一次去香港,原以為滿街都能看見咬著牙籤穿著風衣的獨臂雙槍俠激烈槍戰的場面,結果,丟~人連穿風衣的遛鳥俠都沒撞見!
 
原來大部分人的網路春夢都一樣,從頭到尾就是一場誤會!
 
我是多麼期待滿街盡是服裝秀,而幻想畢竟只是幻想,我不是北七,也早已吃過土雞!網路上常常出現的重鹹狗血言論,一如服裝秀那些誇張的衣飾一樣,就像建築工地的樣品屋那般,你只能看作是一種噱頭、一種演出、一種設計師的創意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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