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


有人說,得獎是一種運氣、是一種緣分,有些人很有得獎緣頻頻勝出,有些人反之老是槓龜!這話說得貌似不科學,但仔細想想,好像也有點道理可以分析:得獎是一種肯定,頗能激勵人心,當得獎的蝴蝶在心裡飛過之後,對於類似的活動開始比較留意比較用力,從此比較熱衷比較用功,希望再獲得那種榮譽感產生的動力,讓他們再次得獎的可能也相對提高!

獎, ㄐㄧㄤˇ 三聲獎,【廣韻】卽兩切,音同槳。乍看之下,是【將大】合體,得了獎之後,即將變大咖,好像很有畫面,其實錯了,你眼中的大不是大,獎的部首是【犬】,形聲字,原意是嗾犬厲之,差不多就是馴狗者在命令或鼓勵狗時,發出聲音與動作,狗做得好,就給他一點獎勵....喂!這是東漢許慎老師說文解字記載的,沒有在諷刺誰,屁民們別再爆衝了。

然後,換成現代思考,得獎之後會變成什麼?那就看個人對這個【大】或者【犬】的解釋為何。好吧,頭洗落去,無剃袂使!既然獎項已 Drop 到我的雲端,問題也 Drive 到我手上,我就把【大】再拆解成【一人】,得了獎,變成人,既然是人,那就一起反核吧!(還真能扯,但是結論我喜歡!)


入行二十幾年,我一直就是那種不會得獎的作詞人,可能是我功力不足,可能是我風格比較冷僻,可能是我不夠熱衷,可能是我運氣不佳,或者你要說我是什麼我都不反對,但是我自己是這樣認為的,我覺得這種評比很殘酷,而且每個人偏好不同易生紛爭,還有我認為,後來把不同語言的歌詞放在一起比較,實在莫名其妙讓人無法理解,因此心理一直很抗拒,所以我從來不曾主動參與,都是藝人或唱片公司幫我報名的。

甚至你要笑我遜咖俗辣愛牽拖,我都可以接受,事實上這就是我第一次得到金曲獎。不過有幾件事實,倒是一再證明自己真的很不合群。

金曲獎23屆,我一共入圍過四首歌,包括第八屆的【告別】【閏月閏愛情】(羅大佑與OK男女合唱團),第十七屆【十三歲半】(陳小霞),和這次蕭煌奇的【阿爸的虱目魚】,然後,聽說其實不是得獎才有獎盃,只要入圍都有入圍獎盃,咦?是這樣嗎?那我前面沒得獎的三首,獎盃是誰拿走了?為什麼沒有交到我手上?

我把這事情跟朋友說,他們很生氣,挖靠~不是生氣入圍獎盃我沒拿到,而是生氣我自己都不關心,十幾年後才來問,把我臭罵一頓,討厭的是,罵得還真有道理,我是該檢討檢討,他們說:你是個音樂人,啊你都不參與音樂活動,那你說你是什麼?

音樂人,扣掉了音樂,那我到底是什麼,嗯嗯~我知道了!


我是人,我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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