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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在還沒有語言之前,就已經有了【音樂】這種…呃…嗯…這種〝玩意兒〞!這點可以從我八個月大的女兒跟鄰家的小狗狗一唱一和的遊戲中得到證明,證明的結果是不管蟲鳴鳥叫雞飛狗跳或者風聲鶴唳鬼哭神號,【旋律】似乎已經出現一些基本的架構。然後到了語言發展出來之後,【歌】才漸漸形成,然後就成為人們表達感情、記錄生活、傳授技藝、資訊交流等有的沒的的主要方式,而且這種功能似乎在文字發明以後都未能取代。像我小時後看歌仔戲,最霧沙沙的地方就是明明在互相叫罵或談情說愛的兩個人,可是說著說著就唱起歌來,我問我阿媽相罵為什麼要唱歌,我阿媽也沒有用唱歌回答我,只說囝仔人有耳無嘴,然後繼續聽歌掉眼淚。那種感覺一直到有一天,我對著我的女朋友唱著〝雖然一個人的生活是不算太壞,只是為了要傳宗和接代,我想一個人也搞不出來〞,才終於有點領悟,啊!她現在是我女兒的阿母。

也就是說,歌其實一直有其實用性,尤其是大多數的少數民族,因為沒有文字所以歌就顯得更加重要,那是真正的有聲書,從婚喪喜慶一直到雞毛蒜皮,所有知識學問全都是用歌來記錄與薪傳,然而這種功能也在科技越來越進步以後漸漸黯淡,只有偶爾在童子軍的營火晚會中,加減唱唱什麼用時針分針辨別方位,基本上這種技能是〝你記得也好,最好你把它給忘掉〞免得有恃無恐,想要〝攀登高峰望故鄉〞最好還是帶著Walky Talky以策安全,聽到請回答。

讀書的人說孔子說詩可以興觀群怨,等到變成流行歌曲之後,功能遞減我們好像也心甘情願,然後偶像出現,不論是〝散播歡樂散愛〞、〝守著陽光守著你〞或是〝為你犧牲為你茫〞、〝讓我歡喜讓我憂〞,歌以傳情卻是娛樂之外也不一定洗滌心靈,然而唱片公司苦心經營,唱歌隨著卡拉OK很流行,雖然有時候難免腳尾會冷,當然也還是有其正面性,聽說台灣一首歌,三天之後就傳到北京,江山萬里情,流行歌曲台灣還是比較行。所以,儘管同樣的愛情故事用不同的搧情文字,反反覆覆依然用心良苦,難怪情歌不死,也沒有凋零,果然愈冷愈開花,愈熱愈出名。

長久以來台灣流行音樂就算不是滄海桑田總也物換景遷,早期的歌不論國台語,無非學者填詞專家譜曲,總讓人忘不了,忘不了詞的美,忘不了曲的好,從〝為什麼要對你掉眼淚,你難道不明白是為了愛〞到〝想要郎君做尪婿意愛在心內、月娘笑阮憨大呆被風騙不知〞那時後的情歌雖然直接卻又含蓄。後來出現了電視媒體,情歌更須要大量供給,所以出現更多翻譯歌曲,從〝記得昨夜薰薰酒醉…閒了鴛鴦被〞到〝給我親一下好勢不好勢…親到你的面皮幼軟又柔白〞,社會比較開放,歌詞更直接甚至有點曖昧,那是警察帶著剪刀上街,取締長髮少年家的年代,西風東漸,有一首歌這樣唱〝 X加上Y,X加上Y,那就是愛,那就是愛,I,I,I Love you〞剛好跟〝阮隔壁彼個小姐實在有影水,阮想要對伊表示I Love you , I Love you , Love you 〞相映成趣。

大量翻唱的年代,被李雙澤和楊弦的堅持擊敗,從金韻獎到民謠風,唱自己的歌如火如荼流行在校園中,清新單純的創作算是給流行音樂一個喘息的空間,人手一把吉他,從抓泥鰍玩泥巴,唱到踏著夕陽歸去灑落一路的杜鵑花,所謂情歌一如淚眼問花花不語夕陽照著小茉莉,直到現代民歌末期,一粒沙唱完一個世界,一朵花寫完一張專輯,而流行歌曲正式進入商業體系,唱片公司也紛紛成立。

也就是說,台灣的流行音樂嚴格說來只有二十年,不過情歌二十年,也一年比一年賺大錢,如今新歌每天平均十五首,氣跑了羅大佑再把李宗盛逼走,量當然是個問題,過去三年裡所有排行榜上的冠軍曲,港星就佔了二分之一,出了名的大賣專輯,酒後的心聲有三首翻譯歌曲,吻別更厲害是十分之七,四大天王每個人平均一年可以出到兩張國語一張粵語一張精選集,羅大佑六年才一張戀曲,怎麼比?怎麼怪媒體?不管是文化還是教育,都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解決的問題,〝當未來的世界充滿了一些陌生的旋律,你或許會想起現在這首古老的歌曲〞但是我們的未來的主人翁還在飄來飄去痛哭痛悲痛心痛恨痛失去你,唉…!

對於現狀,不管你覺得是雜草叢生還是百花齊放,流行音樂除了娛樂之外,好像漸漸的失去了其他功能,見怪不怪不必見怪,相信有朝一日,還會出現另一個唱自己的歌的時代,那麼就讓我們期待,這久候的新聲早日到來。

(9411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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