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選
當選(李進勇林武正聯合競選總部成立音樂會)


今年10月21日,我的表哥雲林縣長李進勇與虎尾鎮民代表林武正聯合競選總部成立的音樂會,有許多圈內朋友,因為跟兩人熟識前來捧場贊聲,影片中演唱的這首「當選」,是我作詞,施文彬譜曲,施文彬跟林武正合唱,這首歌有很長的歷史,也可以說是見證了某部分台灣的選舉音樂史⋯⋯
 
儘管我寫的歌在選舉場合出現的頻率不算少,但嚴格說來,我並不喜歡寫選舉歌,不喜歡的原因跟選舉無關,比較像我不喜歡寫節日歌一樣,總覺得,你辛辛苦苦寫了一首端午節,中秋節、或是萬聖節、聖誕節的歌,結果一年大概就只有那個禮拜會被播出,其他時間沒有人會點出來聽,那很不划算。
 
選舉歌更寂寞,一場選戰之後,幾乎就被冰起來了,這是我不喜歡寫最大的原因,而之所以我寫的歌在選舉場合出現的頻率不算少,一來,是我已經發表的歌被用來當成選舉歌的例子不少,那比較簡單,就只是付費使用的商業行為,至於專門量身定做的歌,因為選舉的敏感度極高,切入點就變得非常重要。

寫選舉歌,最怕的就是造神吹捧,歌功頌德,那變成音樂人在服務政治人物,對我來說不OK,我自己的標準是,當候選人團隊找我寫歌,而我因為各種理由答應了,一定有個附加條件,是一個字都不能改,流行音樂的演唱,我可以因為歌手藝人的種種原因,經過溝通之後修詞改句,但選舉歌不行,我得擁有百分之百的文字主導權,候選人是認同我的理念才用這歌,而不是我去幫他寫一首文宣歌。

在我被邀稿撰寫的選舉歌中,我自己最喜歡的,應該是2011年幫蘇貞昌[OpenTaiwan土地概念專輯]寫的水果共和國,當初的想法是,過去選舉那些議題已經被炒過太多次,我想換一個輕鬆溫暖的角度,來呈現台灣的現狀,於是我想到了學生時代地下版本的畢業歌,將青青校樹芭樂蓮霧的兒時記趣進化,變成描述在各個不同時期來到台灣,在台灣落地生根的水果,進而成就了台灣成為水果王國的故事。

 

水果共和國(施文彬 / 厝邊隔壁兒童合唱團)
 

透面分隔線.png


另外一首歌名就叫做當選,可說是化解了我的某個心結,因為每次選舉幾乎都會用到,功能性相當強,其實這歌最早出現的版本,是在1999年台語女歌手林美美的專輯,當初的創作,跟任何候選人都沒有關係,只是感受到緊接著2000年的大選,肯定會不斷聽到當選這兩個字,所以我偷換了概念,寫了根本是一首情歌的詞,交由阿彬譜曲,其實是希望讓日後緊張的選情中,多少能有一點歡樂的氣氛。

真的有引起注意,我記得當初某總統候選人的幕僚,還有跟唱片公司老闆洽談過,不過選舉變數總是很大,加上遇到921大地震,之後不知道什麼原因就沒有變成選舉歌,單純只是發片。

2005年,阿彬的音樂人生有了轉折,漸漸從公司簽約藝人淡出,成為獨立製作歌手,多了創作的自由,相對也少了唱片公司的經紀與宣傳,很多工作便自己擔綱,自己當老闆得更積極賺錢,而選舉場是很好的收入來源,可能因為情歌的歌詞超越黨派不涉及敏感議題,當選這詞當然是好吉兆很受候選人歡迎,於是在他的新專輯中,我把歌詞做部分修改,重新製作了一個男生版本,讓阿彬更適合跑選舉場用歌聲助選。

多年的合作,我跟阿彬有著兄弟般的情感,也有許多共同的朋友,阿彬因為蔡振南南哥,我因為做王俊傑的專輯,都認識了虎尾鎮民代表林武正,2016年我在企劃阿彬的專輯時,將主題定調為「行行做狀元」,描述我們共同的朋友,在各行各業中擁有傑出成就者,關於政治人物這塊,儘管也認識位更高權更重的政界朋友,但我們一致肯定武正在守護基層上的認真與努力,知道他未來應該會繼續參選,而當選的音樂,也需要與時俱進,於是我新增了一段歌詞,也邀請他一起參與演唱,讓這首歌在十九年後,又成了一條好漢。

是的,這個熱鬧版的當選,便是經過我跟阿彬唯一授權,2018年虎尾鎮民代表⑦號候選人林武正的競選歌。
 

當選(施文彬+林武正)


這次選戰期間,常常有朋友來訊息告知,某某黨在播這歌,某某候選人用了這歌,他們疑惑為什麼不同黨派的候選人都用了同樣的歌,這到底是誰的歌?因為這事關係到著作權,但是一般民眾對著作權的了解可能有限,所以身為版權擁有者,我就來宣導一下:

根據著作權的規定,當一首歌公開出版之後,其中有一個專有名詞叫做「強制授權」,意思是說,只要是出版過的作品,在不更改原著作的情況下,任何人只要付費,便可以公開播放公開演出該著作,強制授權的目的在於讓已發表的作品得以擴散流通,但是如果要更動內容或重製成不同版本,便需要事先取得原作者同意,否則不得改作。

比較好玩的是,每次選戰總有人搶著替候選人寫歌,結果寫了新歌人家也不一定喜歡不一定用,反而我十幾年前的歌,還被不同陣營播放,其實只要不違法,任何人可以自由播送已經出版的歌曲,但記得公播費要去繳,也請MUST加油盯緊一點,不要落選就落跑收不到錢蛤。
 
嚴格說來,沒有人會去限制聽歌的人,使用歌的人,如何解釋一首歌,至於一首歌是否可以符合各個不同陣營,不同理念,不同主張的候選人?這事完全沒有第二種可能,一首作品唯一的解釋權,一定只有原作者說了算。
 
 
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友情叮嚀:先取得授權,再使用他人音樂

M Ü ST申請作業流程:
https://www.must.org.tw/tw/license/02_1.aspx
公開演出授權Q&A
https://www.must.org.tw/tw/license/qa0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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