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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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我的三分鐘熱度,大概差不多就要燒完了,不過這幾天下來,不只出來抓寶人越來越多,聚集在路邊,廟口,公園,也越來越多人跳出來打怪抓妖,酸人、幹譙、羞辱甚至詛咒,搞得我越來越嗨,一點也不想收手,這麼熱鬧,當然得繼續玩下去。

我在想,如果我是個程式設計師,做了一款遊戲,愛玩的人玩到廢寢忘食,討厭的人罵得口沫橫飛,我心裡一定很爽,但是最爽的,肯定不止這個,報導指出, Pokemon GO 上市第一個月營收突破50億台幣,這才叫商機啊,連eBay上都傳出,一個20級的賬戶可以賣到1000英鎊。

熱過頭的,那肯定是要挨罵的,這是台灣言論多元化的表徵,你玩到干擾了別人實境生活,被網民公幹也是剛好而已,尤其記者大娘大爺們豈會放過你,不過話說回來,社會本來就有法律有規範,你愛唱歌,只要在對的時間點不超過分貝,大可儘管唱,那是你的自由,就算有人告你也不必擔心,但是如果你違規了,就算是你大明星依法申請的演出,該取締照樣取締。

我不明白的是,其實,有些朋友看球,一場賽事發文無數,連「好球」兩個字都能發一篇!這算不算洗版?有些毛小孩的愛護者,每天轉貼各式各樣的新舊真假消息,這會不會干擾到別人?衝演唱會的,騎腳踏車的,玩重機的,跑路跑的,甚至出國玩耍的,喝酒的,貼美食照醜食照的,貼養眼照傷眼照的,貼養生農場文章,貼似是而非勸世文,其實這不正是我們加入網路社群的目的,笑看人生百態?

我相信大部分的人,對於自己無感的文章,都是趕快隨手滑掉,真的很討厭,酸兩句當然也是人之常情,可是到嘲諷甚至咒罵,這也太激動了吧,儼然是另一種訓練師,對著不喜歡的怪獸,拼命丟你自己為正義的寶貝球。

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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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反應比較激烈的朋友,對此瘋狂的遊戲,彷彿已經到了憎恨的程度,我想,既然我還想玩,為了避免洗到你的板,我就先 unfriend了,免得造成彼此的困擾。

是的,我還在玩,但也沒有因此就不關心別的事,奧運拿金牌我也很爽啊,你瞧運動員多熱血,可是我還是不想看,就算大家運動精神真的都還在,這整個活動也儼然變質成傷害地球,壓榨弱勢,虐殺動物的商業遊戲啊,打的怪不同而已吧頂多,還有,要不要搜尋一下,看看此刻的里約街頭,正在抓什麼寶貝?

說真的,在台灣一件熱議的事情,能燒多久大家都知知咧,你喜歡,你熱衷,就請稍微自我克制一點,千萬不要旁若無人,引來非議,而你不玩,你討厭,那麼,眼不見為淨,也請能避就先避避吧,很快就會過去的,別這樣,只是玩個遊戲,不要整天GGYY行嗎,親愛的市民朋友!






什麼?你發現了?是啊,其實我更熱衷於這樣的人性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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