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不愛甜食。

嚴格說來,其實「不愛甜食」這說法並不精準,如果是台語:「甜的,我較無路」,這說法「阿縮米」(遊び あそび)大多了,比較符合我的狀態。

古代物質不充裕,小小孩不管家裡有錢沒錢,都沒有挑食的本錢,配給到的食物,生吃都不夠,要是大人不制止,只怕連鍋碗瓢盆碗筷也一起嗑掉,小孩胃裡的字典只有食沒有挑字,真正意識到自己有飲食偏好,都已經念高中了,因為多了跟同學的社交活動,才發現,好像除了吃冰喝飲料之外,我很少碰其他甜食。

社會比較富裕之後,吃越來越不是問題,選擇也更多,就更少碰甜的食物,仔細想想,現在偶爾會吃的,甚至主動買來吃的,幾乎都跟童年的回憶有關,「米芳」就是其中之一。

我接觸最早的爆米花,是一種服務業,擁有機器的小販,踩一輛離啊尬(リヤカー),沿街敲打著牛奶罐告知厝邊隔壁,然後找個廟埕或空地停下來,起火營生。

有意交關的人家,自備一兩碗米,也有人加點土豆仁什麼的,攤販將客人帶來的材料,放進長筒狀壓力爐裡,旋轉加熱到某個程度,喊一聲「欲磅啊」,圍著看戲的小孩摀著耳朵,砰的一聲,一陣水蒸氣白煙,白米爆成花,香噴噴的味道撲鼻而來。

攤主將爆好的米花,放在特製的木頭淺盤中,然後挖出一坨麥芽糖,開始攪拌,攪拌均勻之後,再用桿麵棍壓平在木盤上,靜置若干時間讓溫度下降,等麥芽糖比較堅硬,然後拿出長條的木尺,順著木盤四周的刻槽,整齊的切出一塊塊米芳,然後銀貨兩訖。

這是我最早看到的,攤主只帶著機器家私頭跟一桶麥芽糖,就能四處營生,當沒人捧場時,他還兼作資源回收,叫小孩回家找不要的歹銅舊錫酒瓶鐵罐,然後視每個人帶來的東西,用竹籤挖一坨麥芽糖以物易物給小孩解饞,鄰居中,就有從廚房偷出米酒,然後把酒倒掉去換麥芽糖的小孩。

現在路口街頭市場邊,都還能看見,販賣方式儘管不同,但感情原在,一輛小發財,客人不但不必準備任何材料,還可以挑選添加各類堅果的口味,花生、芝麻、杏仁果、葵瓜子、碗豆等等。

唱片還景氣那些年,常常得徹夜寫歌,偶而母親就會買一包放我桌上,原味的,就像我現在,偶而看到也會買,沒有任何添加,卻有著阿母的味道。





米芳的漢字,以往大都寫成「米香」,廖峻餐廳秀,還曾用「從香港買回來的香很香」來呈現三個音的不同,不過教育部辭典是採用「芳」,想想其實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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