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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歌詞黃昏市之【最近生意好不好?】
200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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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叫做黃昏市,並不是在唱衰或隱射流行音樂已進入夕陽工業(如有巧合存屬雷同),其實,如果你逛過那種傳統的黃昏市,你就會知道【黃昏市場】跟歌詞市場一樣,貨物的品質可以良莠不齊的從如獲至寶到如獲雜草,貨物的價格可以機動性的從一字千金到一文不值,那是名符其實的【有行無市】,就跟所謂【藝術創作】一樣。


(既然都我連著兩次提到黃昏市,你想當個創作人,拜託你一輩子至少要去逛那麼一次....)

好吧,如果你覺得這樣的開場白好像似曾相識,沒錯,點點點之後,再來就是,我另一個遠房親戚誰誰誰的誰誰誰又來問話了:


「啊你咧做哪一途?」
『我哦,我做音樂啦!』

「啥?」
『我咧寫歌詞啦...』
「哦.......啊....你歌詞一斤多少錢?」
『...............』


我哩咧!








其實不是我不想談這問題,談錢傷感情,不談又不行,問題是,回答搜尋就能找到的問題,實在浪費彼此時間,如果你想成為職業作詞人,而到現在都搞不清楚行情,網站那麼方便,你也都沒去晃一晃找一找問一問,那麼我只能說,你,還沒下定決心,你,真的不適合。不是我故做神祕(歹勢,這裡是專業班!),不談價錢,我們來談價值好了,到底,一首歌的價值有多少?

比如說,全新的iPod,售價一萬五千台幣有找,從iTune買歌,一首不到一塊錢美金,所以一台60G的iPod,可以灌一萬五千首歌,也就是約一萬五千美金。

OK,有些東西論價格,有些東西論價值。價格會波動,會起伏,會歸零,但是價值不會,價值會產生價格。

機器只有價格,但是歌有價值。也許下個階段,會有新的機器新的檔案格式取代現行的mp3 player,那麼,你手上那台就報廢了,就沒有價值了,就像你現在有一台多高檔的【匣式放音機】,在實用上,那是沒有價值也沒有價格的,除非碰到一個以【播音科技發展史】的角度去當成古董收藏的人,那麼他才會有價值,而這個價值也許可以讓他賣個好價錢。

同樣的,你寫了一首歌,除非你一次賣斷轉讓了著作財產權,否則,你大概會有幾個不同的收費項目,發行者支付的版稅、播放者支付的公播費、衍生或改編所支付的重製費等等,這些都是價格,而將這些或多或少的數字累積下來,你覺得有多少?

給一份資料做參考好了,富士比2005年【最會賺錢的已故名人榜】,排行前十名都是藝人或創作人,而跟音樂創作相關的就佔了四個:

第一名,貓王,四千五百萬美元。
第三名,約翰藍儂,二千二百萬美元。
第九名,喬治哈理遜,七百萬美元。
第十名,強尼蓋許,七百萬美元。

蒙那麗莎的微笑替達文西帶來的財富可能不多,但是目前這幅畫的身價,已經是大部分人幾輩子都賺不到的數字,而他的價值還在繼續增加中。

一首歌賣的錢,有可能讓你一輩子花不完。是的,有很多例子。

其實任何工作都一樣,能安身立命就是好工作。

以我個人而言,在版權觀念還是很缺乏的市場理,在盜版下載依然氾濫的時代中,寫歌的收入儘管不能讓我榮華富貴,但已經夠我養家活口不愁吃穿,而我自己對這種【酒不足,飯飽;體不胖,心寬】的生活,也感到自由自在心滿意足,偶而聽到有人喜歡我寫的歌,不管他們從我的歌裡得到娛樂、得到安慰、得到發洩、得到平靜,任何一種認同,都讓我覺得我對當今的社會是有貢獻的,是,有價值的。

你有興趣、有天分、也希望有一天能成為一個專職的作詞人,你已經花了很多時間,也看過很多文章,做過很多功課,不管你此刻有無困境、困境是什麼,請繼續堅持繼續努力讓自己變成一個創作人,變成我的同行。你知道,同樣是無中生有,比起那些創造八卦的新聞記者,比起那些互噴口水的政治人物,比起哪些喇賽的專家名嘴主持人,我們可以驕傲的說:當個作詞人,我們比他們高尚許多,高級許多,高等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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