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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就經紀




前幾天我把我發表過的歌都匯入右邊【①面之詞】欄位,重整文章分類之後發現,在幾個單元裡,我最少寫的是⑥處興旺【我的發財夢】這個單元,真是急死人了,這怎麼可以呢,在這腐敗的電視末年,人,可以沒有種;但在萬惡的網路盛世裡,人,可不能沒有錢!不是說好馬上救經濟嗎,怎麼可以不做發財夢呢?真是!
 
果然日有所思夜有所夢,之後我就夢到:十幾億人口,有聽過我的歌抓過我的歌的,不管聽幾首抓幾首,每個人都付我一塊錢,就一塊錢新台幣,加起來就夠我涼勢涼勢翹起二郎腿,不必常常為了幾個湊錢,寫一些不痛不癢的歌了,哎哎有夢真好,可是…夢醒之後問題又來了…要回版稅這個鈴鐺,該找誰去掛好呢?

咦~九萬!....

 
那天戴愛玲發片,晚上回家在網路裡搜尋了一下發現,馬上可以下載到的網站已經有數十個,絕大部分是簡體網站!圖文還並茂。這還只是搜尋得到的社群論壇和討論區,我相信還有更多友情分享是在搜尋不到的站裡!當然這事情也不是今天才開始的,早在十年前,全世界已經都知道全世界最大的市場將會是中國,所以從那時開始,全世界就都閉口不談中國是全世界最大的侵權基地,因為得罪最大市場的結果就是被抵制被封殺,大到一個國家一個企業,小到一個網站一個歌手,大家都很有默契,大家都很和諧!
 
其實,不管藝人、歌手、公司、企業,他們被侵害的版權都遠遠比一個作詞人多太多,差別在於,藝人聽話可以去接通告還有錢可賺,企業配合可以去投資還有生意可做,連政治人物拋拋媚眼都可以影響選情,可我只是個靠版權養家活口的創作人,所以別人可以見怪不怪,我可是不吐不快!開什麼玩笑,你侵了我這輩子最大一筆應得款項,我當然找人跟你急去.....
 
不過我也知道,對家跩得一四七帶二五八,我靠這邊章想胡牌的機率看來也是烏有!說真的,在台灣當一個【專職】的創作人實在是越來越難了,你看嘛,現在的歌手為了賺錢,幾乎什麼奇奇怪怪的通告都接,咦~他就是不肯錄新專輯!呃~這樣說好像也不貼切,那我這樣說好了:現在的商人為了賺錢,願意花錢找歌手做任何奇奇怪怪的事,咦~他就是不肯找他錄新專輯!出片越來越少,寫歌的機會當然就越來越少。加上現在的聽眾更是什麼歌都想聽,但,他就是不願意花錢買專輯!唱片越賣越不好,版稅當然也就越領越少!
 
所以,別怪我牢騷越講越多,會扯這些主要是因為本季新版超級三零一又來了,以前被老美列名大家還會不爽還會著急,沒事抗個議,新聞再吵一吵,也像回事,如今早已熟能生巧不痛不癢了,反正著作權法已經變成政治名詞外交條款,我也是愛講罔講,我們都很了,在台灣,只有那些【很像演藝人員的政治人物】【很像政治人物的演藝人員】他們才是最大贏家!一般老百姓除了輸人不輸陣繼續當落洩恨之餘,也只能發發牢騷,繼續編織發財夢而已!
 
 
說到夢,我們前面夢到哪了?哦,對了,我來說我的發財夢:我也想來簽歌手當經紀人!因為我終於悟出【歌手無下法載,偶像不能BT】的禪機,這是什麼時代了,不能再靠智慧掙財產啦,得靠人力賺錢才是!(奇怪,這推論明明沒錯,為何這句話聽起來有點蠻荒?)
 
算了不管了!我的意思是說,因為做個專職作詞人已經不切實際了,所以我想兼職當經紀人,在這裡商請過往君子幫我找新人!如果你或者你認識有音樂天分、有創作才華、有當歌手潛能的人,請把資料寄給我!讓我們馬上就經紀,一起來發財。不過醜話說前面,我的要求會高一點點,如果是哪種:長得跟誰很像,寫得跟誰很像,演得跟誰很像,唱得跟誰很像那種,那大家就別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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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bea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